英國企業(yè)拒絕投標政府云(G-Cloud)工程 |
發(fā)布時間: 2012/9/6 17:39:00 |
近期,英國云市場(CloudStore)向普通企業(yè)開放,并開始招標,但一家名為Proact UK的公司卻拒絕投標。為此,這家公司還發(fā)表了一份聲明,說明為什么他們不愿意投標政府云工程。
Proact公司在聲明中稱,該公司擁有眾多的政府機構客戶,這些客戶包括本地政府、中央政府、保健服務機構(NHS)和其他公共服務部門的分支機構。公司也曾熱切期盼能有一個服務框架,使得政府部門組織可以從云服務中獲益。但是,在經過一系列內部討論后,公司認為政府云工程在投標計劃書中所要打造的那種服務框架,與公司所提供的云服務并不兼容。而Proact公司認為,他們所提供的云服務能使政府機構和組織得到更多實實在在的優(yōu)惠和更高效服務。 在聲明中,Proact公司詳細解釋了不愿意投標政府云工程的原因。 由美國國家標準技術研究所(NIST)定義的IaaS(基礎設施即服務) Proact公司表示,完全可以理解政府云工程啟用由NIST為IaaS下的定義,但該公司認為這個模式不能為傳統(tǒng)的公共機構組織提供足夠的價值。NIST的IaaS模式被定義為:為消費者提供處理、儲存、網絡和其他基礎計算資源的能力。消費者可以配置和運行任意軟件,包括操作系統(tǒng)和應用軟件。用戶不用管理或控制相關的云基礎設施,但是卻對操作系統(tǒng)、儲存和部署的應用程序具有控制權,而且對于選擇網絡內容(比如主機防火墻)也具有潛在的、受限的控制權。 “我們發(fā)現,對于公共部門來說,他們面臨的最大挑戰(zhàn)之一就是缺乏管理操作和提供新項目的能力和資源。根據我們的內部"幫助臺"(此部門平均每月要處理超過900個新事故)統(tǒng)計,我們所處理的大部分事故都與操作系統(tǒng)有關。此外,我們管理服務運行團隊(Managed Services Operations team)的數據顯示,管理員65%左右的時間都花費在變革管理(Change Managements)和版本管理(Release Management)上。”Proact公司在聲明中指出,“但是這兩種管理模式都沒有被包含在操作系統(tǒng)和NIST定義的模式中;因此,我們認為NIST定義的這種模式不能夠解決政府部門所面對的重要挑戰(zhàn)缺乏提供日常運作和新項目的能力和資源。” Proact公司認為,關于NIST定義的IaaS模式的另一個問題是服務水平協議(Service Level Agreements,SLA)的界限和有效性。SLA可以由使用NIST模式的服務提供商來提供。因為NIST定義的IaaS模式的本質,SLA界限只能停留在硬盤層,雖然有些時候也會停留在超級監(jiān)控軟件中。事實上,服務器基本設施可以在沒有SLA的情況下工作,但是這對于操作系統(tǒng)來說就是問題了。這就意味著服務不可用。“可用性”應該指的是所有最終用戶都可以使用到服務。 Proact公司的IaaS模式還包括管理托管層面,這項功能向用戶提供了: ·托管的操作系統(tǒng) ·操作系統(tǒng)的SLA ·與NIST定義的IaaS模式一樣檔次的靈活性 ·由公共云服務提供商所提供的安全性更高的IaaS Proact公司說,如此關注IaaS的定義是因為他們認為在這個領域中存在著大量機遇。PaaS(平臺即服務)模式就像STaaS(存儲即服務)模式一樣可用。 合同條款和服務框架 招標條款中,服務提供商被要求“毫無保留的、無條件的接受《云計算.服務框架協議》(Cloud Computing Services Framework Agreement)中的條款和條件”。Proact公司對此表示很驚訝,服務提供商在不能與政府協商任何條款的情況下就要答應這上面所有的條款。“我們可以接受我們自己的合同條款被插在《訂貨單取消覆蓋條款》(Order Form Call Off Overlay Terms)中;但是如果雙方條款有矛盾的話,絕對會以框架協議為主。” Proact公司進一步指出,事實上,重新商討這份合同中存在的問題是非常重要的,比如說每六個月簽署一次合同是不是對所有人來說都太過繁瑣,如此頻繁的簽訂合同勢必會增加成本等。而且他們認為,一份長期的合同也會帶來更多優(yōu)惠費率。 本文出自:億恩科技【www.riomediacenter.com】 |